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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基层平安创建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 时间:2016-01-05 15:29
  • 来源:大理长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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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平安创建工作是新形势下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发展创新,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拓宽领域的重要举措。当前,我州的基层平安创建工作已构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维稳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整体联动,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全州各级综治办、综治组织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加强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的要求,狠抓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推动了综治维稳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为美丽幸福新大理建设筑牢了根基。 一是坚持统筹规划。按照“发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发展是政绩,稳定也是政绩”的要求,州委、州政府以“争创全国长安杯”为主要目标,把平安创建工作纳入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州委深化改革重要任务,作为州委督查重点,全面安排部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党政领导干部认真落实综治维稳责任制,确保平安创建取得良好成效。12个县市和110个乡镇都建立健全了平安创建领导小组,抽调专门力量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配齐配强工作人员。通过县市、乡镇、村(社区)层层签订综治责任书,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综治维稳实绩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等实施办法,健全完善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奖惩机制,将综治维稳工作列入党政领导干部的任期实绩考核内容,进行专项考核,从根本上为基层平安创建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各县市均加强了平安创建力量,同时加大经费保障力度,从2013年起,县市财政按人均2元将综治工作经费列入预算。 二是夯实基层基础建设。抓好基层的平安创建工作,关键是要抓好综治各项基础性工作。各县市均结合实际加强乡镇综治维稳和村(社区)治保调解工作,切实强化乡镇综治维稳办建设,全面充实村(社区)治保委员会和调解委员会。按照州级负责40%、县市负责60%的比例,落实对全州各村(社区)治保会主任、调委会主任、副主任或文书每人每年的专项补贴和村(社区)治保和调解工作办公经费补助。同时,由县市财政负责解决小组治安信息调解员每人每年的专项补贴。推进保安、辅警、农村治保会、联防队、护村队等组织建设,加强群防群治工作。以争创先进平安县市、先进平安乡镇、先进平安村社、先进平安家庭、先进平安医院、先进平安校园、先进平安企业、先进平安景区、先进平安铁路、先进平安单位为抓手,落实好综治维稳各项措施。按照州委全面推行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的意见要求,各县市均科学设置网格,以网格化为契机,以综治信息平台建设为载体,推广“6995十户联防”试点工作,积极推进基层服务管理便捷化。建立健全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大力整合基层综合服务资源力量,在开展多项综治维稳工作的同时,为群众提供多项便民利民服务。通过形式多样的平安建设活动,综治维稳各项工作得到有力促进,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全州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是突出打防结合。坚持打击与防范并举,重在防范,重在治本,有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最大限度地减少犯罪,实现社会治安整体稳定。各县市均根据辖区治安形势,结合省、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对刑事案件高发、治安秩序混乱,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较低的地区、部位和场所,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领域进行排查、整治和管控;对黑恶势力犯罪、杀人、爆炸、走私贩卖枪支、“两抢一盗”、电信和网络诈骗等严重犯罪进行专项治理。加快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整合社区、单位、群众等各方面力量,落实社区、单位主体防范责任,完善辖区内部安全防范体系。实施社区警务战略,加大技防物防投入,构建动态防控体系。 四是抓实矛盾纠纷调处。为切实处理好新形势下的各类矛盾纠纷,解决与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问题,各级各部门始终坚持主要领导带头定期接访制度、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领导包案处理问题制度、干部下访制度、联合督导和挂牌督办制度和信息收集研判制度等化解矛盾纠纷的长效工作机制。对排查出的问题,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综合运用司法、行政、人民调解等多种手段,完善“三调”对接的大调解工作体系,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调解机制,极大地提高了矛盾纠纷的调处率,有效预防和减少了社会热难点问题的产生。 五是坚持齐抓共建。基层平安创建是一项涉及面很广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基层各部门积极参与配合,形成创建合力。在创建过程中,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政法部门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在打击犯罪、维护稳定、公正司法、促进和谐、服务发展方面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延伸综合治理的工作层面。综治维稳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本部门、本行业平安建设实施意见或方案,层层签订平安建设责任书,开展了平安校园、平安市场、平安旅游景区、平安单位、平安家庭等各种形式的平安创建活动。通过开展平安建设,各部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识明显增强,工作积极性明显提高。特别是在解决一些人民群众关注的治安热点难点问题,如治安混乱地区和重点地区的整治、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闲散青少年的教育管理、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等工作,各级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使一些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得到了及时有效解决,维护了社会大局的和谐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