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云龙法院与同济大学建立教学合作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延续同济大学与云龙法院的合作交流,加强司法助力生态环境保护、乡村振兴等目标实现,5月26日,云龙法院到诺邓镇永安村,与同济大学派驻村干部一起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活动。
观看宣传片
组织村民观看《云龙县人民法院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司法纪实》宣传片,让村民详细了解云龙法院用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相关作为。
以案释法
县法院干警通过讲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失火放火类,盗伐、滥伐林木类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类真实案例,让村民们明白失火罪与放火罪、盗伐林木罪与滥伐林木罪的区别所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三有保护动物”的种类及伤害这些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会造成的法律后果。
互动环节
县法院干警以互动问答的形式,向村民列举常见的诈骗惯用手法和作案方式,教育村民如何识破骗局、如何区别诈骗行为,指导群众把所学到的反诈知识运用到日常生活中,不贪图便宜,提高防范意识,防止上当受骗。
通过此次普法宣传,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法治宣传,更好地用法治助力环境资源保护,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特别是中老年群体防范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知识的知晓率与普及率,增强了村民的识骗防骗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