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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龙县司法局苗尾司法所开展社区服刑人员集体教育活动
  • 时间:2015-06-27 15:02
  • 来源:
  • 作者:杨颖 尹丽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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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教育,最大限度维护苗尾乡社会稳定,云龙县司法局苗尾司法所召集全乡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开展了集体教育活动。云龙县司法局局长杨炳雄、副局长吴丽麒、大理监狱下派云龙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股工作人员尹国平、苗尾乡副乡长段皓、政法副书记李志标、后片区责任领导杨红梅、妇联主席刘琪、派出所所长杨泽春、苗尾司法所全体干部职工、苗尾乡8个自然村支部书记等参加了此次活动。会议开始前,统一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点名。教育活动会上,苗尾司法所所长王玉辉向社区矫正对象传达了上级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教育管理的工作要求,警示矫正对象牢记身份,摆正位置,珍惜机会,牢固树立思想防线。重释了社区矫正日常报到、思想汇报、请销假以及集中学习考评等方面管理教育制度,重点强调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中,要时刻谨记自己“应该做什么、应该怎么做、不能做什么”。司法局局长杨炳雄对加强社区矫正管理及此次活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思想上牢固树立在刑意识,在社区服刑期间,自觉接受教育改造;服从管理,服从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的有关管理规定,积极参加集中学习和公益劳动等各项活动。

公益劳动作为社区矫正的重要内容,也是增强社区服刑人员在刑意识、悔罪赎罪意识,提高矫正教育效果的重要手段之一。苗尾司法所采取公益劳动与集中教育相结合,在此次教育会议后,组织社区服刑人员亲身参与“三清洁”活动。

此次活动,对提高矫正对象的思想认识、社区矫正监管,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稳定发展,有力维护社会稳定有一定的进步意义。矫正人员纷纷表示,一定做到不忘过去,警钟长鸣,加倍珍惜社区矫正的机会,服从管理,加强自我学习,更好更快地融入社会,为建设美丽幸福新云龙做出最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