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县团结彝族乡地处偏远山区,居住着汉、彝、白、苗等少数民族,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相互交错居住。近年来,团结乡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出“四用工作法”,推动普法工作取得新成效。
用民族语言传播法治。从群众喜闻乐见的“乡音”入手,将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国家政策翻译成白语、彝语等少数民族语言,通过村村响广播在村村寨寨播放,让少数民族群众听得懂、记得住、学得会,切实提高群众法律意识。
用民族文字诠释法治。用少数民族文字规范翻译惠民政策、民族政策等政策法规,制作并发放双语宣传手册。利用好乡文化站、文化广场以及各村农家书屋的宣传文化设施,打造双语法治宣传阵地,让法治精神融入村规民约,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用民族干部宣讲法治。注重培养少数民族骨干,充分发挥乡少数民族干部地熟、人熟、情况熟、语言通的优势,深入村组开展多语普法宣讲、送法下乡、书记院坝会、火塘会宣讲等,开展法治服务进基层活动,提供法律援助,把党的政策和法律知识送到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心里。
用民族节庆展示法治。以少数民族传统节日为契机,在人群聚集场所举办法治宣传,通过悬挂横幅标语、设立展台、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开展全方位、多样化的普法宣传。截至目前,共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85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开展安全大检查13次,行政执法1次,覆盖5个村、93个村民小组。